关于2017年暑期部分转入学生招生工作的安排
一、时间:2017年7月3日、8月26日(两天)
二、对象:部分转入学生(二至五年级)
三、程序及安排:
第一步:取号(门卫处负责)
证件齐全者发放报名编号:
1.原学校提供网上打印的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3.居住证满一年,居住证登记日期为上一年的7月1日以前(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第二步:审核学籍信息(教导处)
1.省内转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满一年(原件及复印件)、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原学校提供的学籍信息表(有全国学籍号并加盖学校公章)、上学期素质报告书到教导处查询学籍情况,不符合政策的不予招收。
2.跨省转入
(1)由我校出具跨省转入学生联系单,家长到对方学校与教育局盖章。同时把该生的学籍卡与网上有个人识别码(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信息的学籍信息带到我校,达成四方(我校、新北区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所在地区教育局)同意该生转入我校的意向。
(2)我校发出网上申请,等待该生学籍信息转入我校学籍库。
(3)如果最终该生学籍信息没能转到我校学籍库,就表示该生没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学。办理所有手续的时间期限为两个月,两个月没办理成功,该生仍旧要回原学校就读。
第三步:考核、阅卷(四1班)
上午8:30——11:00 下午2:00——3:00
第四步:录取(教导处);
第五步:办理学籍(教导处)
1. 填写相关材料;
2. 带好相关证件办理学籍登记手续。
常州市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