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四届第一次教代会的预备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我区有关要求,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和校行政研究、学校党支部同意,决定召开学校第四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初定2016年11月30日
二、会议地点:学校阶梯教室
三、参加对象:学校在职的第四届教职工正式代表
四、会议主要议程:
1.姚建法同志提请审议《2016新华实小梯队教师考核标准(讨论稿)》
2.曹亚凤同志提请审议《月考核(讨论稿)》、《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表(讨论稿)》
3.陈建锋同志提请审议《新华实验小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讨论稿)》、《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省市四好少年评选细则(讨论稿)》、《新华实验小学市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方案(讨论稿)》、《雷勃电气奖学金实施细则(讨论稿)》
4.分组讨论
5.主席团汇总讨论意见
6.大会表决
五、四届一次教代会筹备组成员:
组 长:曹敏华
副组长:姚建法 朱腊娣
组 员:陈建锋 曹亚凤 潘彩莲 任菊兰
常州市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工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