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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2018年幼儿园、小学阶段学生入学(入园)须知(转载自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网)
发布时间:2018-06-06   点击:   来源:转载   作者:姚建法

新北区2018年幼儿园、小学阶段学生入学(入园)须知

(转载自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网http://{域名已经过期}/detail/7772

一、幼儿入园

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没有固定的学区。

幼儿园入园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各幼儿园在6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办理报名手续。

1、具有新北区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户籍的幼儿报名须带哪些材料?

答:幼儿入园需凭房产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接种证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和是否接受本园亲子教育挂钩。

2、户籍不在新北区的幼儿如何入园?

答:户籍不在新北区的幼儿,需带好以下三项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咨询申请:(1)户口簿、父母在现暂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2)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有连续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当地用工单位连续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连续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3)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幼儿园根据自身吸纳能力统筹考虑。

二、小学入学

小学入学对象为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具有新北区内小学所在学区正式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儿童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各小学6月15日公布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全区小学统一报名,7月底前各小学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具有新北区小学所在学区户籍学生入学常见问题:

1、适龄儿童报名需带哪些材料?

答: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上孩子,凭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和《快乐家园》联系手册,到合法固定住所相对应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2、怎样理解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新北区长期固定居住属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3、怎样理解产权证?

答: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不包括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是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儿童本人。

4、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时,学区如何确定?

答: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学区的主要依据。

5、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该如何入学?

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到相应学区小学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

(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6、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并且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这类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即使孩子出生后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的学区入学。

7、家长有两套以上独立产权房(都有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到哪里入学?

答:以三人户籍所在、且实际居住的那套住房所在学区来确定就读小学。

8、适龄儿童父母持有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证的该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三人户籍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共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可以到共有产权证住房相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如果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该儿童则应到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相对应的小学入学。

9、购买新建住宅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市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具有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户籍、家庭已购买唯一新建住宅房,虽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在2018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适龄儿童,按照新建住宅房对应的小学安排入学。

10、热点公办小学学区内的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答:热点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其父母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2017年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户籍不在常州市区的儿童如何报名?

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1)试行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学校按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积分入学。(薛家镇、孟河镇)

(2)未试行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学校(除薛家镇、孟河镇外的镇、街道)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②父母在现暂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③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有连续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当地用工单位连续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连续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④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独生子女证或批准再生育一孩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联系单等)。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按照“资格预审、统筹安排”的原则执行,家长需提前准备齐全所有材料,按指定时间前往相应学校审核材料,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底7月初。(注:具体时间以各校通知为准,相关材料审核由公安、人社、计生部门和学校分工负责)

符合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友情提醒:如不符合入学条件,建议家长及早谋划,通过回原籍等方式妥善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2、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如何入学?

答:港澳台胞、异地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由其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房产地学区就读。如无房产,由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在常外籍人士子女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报名入学。(异地引进高级人才的界定及子女申请入学程序,根据区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85127250     8512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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