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核心素养的内涵是什么?学生核心素养,主要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学生在信息技术方面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其中信息意识是指人们获取信息、分析判断信息和利用信息的意识,也就是对信息的关注与敏感程度。计算机思维是指“个体在运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思想方法形成问题解决方案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思维活动”。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指个体通过评估和选择常见的数字化资源与工具,有效地管理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从而完成学习任务的能力,形成创新作品的能力。信息社会责任是指信息社会中个体在文化修养、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等方面应尽的责任。
四者相互联系不可或缺,信息意识是信息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并贯穿信息能力全过程;而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构成信息技术核心素养的核心内容;信息社会责任为信息行为提供规范的保障,促进信息社会和谐发展。这四方面相辅相成、互相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