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校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代表职工与行政方面签订有关合同或其它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技能竞赛,总结推广经验。做好各级各类先进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