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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2016年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2-2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姚建法

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2016年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工作,依法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教的步伐,依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根据《教育法》、《教师法》《青少年保护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建章立制、依法管理、依法施教、法制教育等工作环节,使学校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民主与法制观念,提升广大师生的法制素养,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为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普法规划要求,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学校干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水平,通过依法治校促进依法治教。

    (二)教育教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教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具体管理章程,完善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照章办事。基本形成与学校改革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层次合理、内容完备的管理制度体系。

    (四)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出台,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与上级政策相配套,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努力使其具有科学性、可行性,要按照要求,做到及时将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上报审批、备案。

    (五)学校领导要依法决策、规范管理;教师要依法执教,教书育人;学生要依法学习,全面发展。

    (六)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 参与权。凡是学校重大问题要经过群众商议讨论,做到内容公开、程序合法、切实可行,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七)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调整、增聘学校法制副校长,规范家长委员会建设,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严格执行教师的聘任、考核、奖惩制度,依法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证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各项权利。要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学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热点、焦点问题,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九)建立健全教职工和学生申诉制度,依法公平、公正解决教师、学生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教师和学生的伤害事故。将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 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依法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受教育权。

   (十)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校内和校园周边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妥善调处与外部的纠纷,解决好矛盾,努力创造健康、稳定、安全、协调的育人环境。

    三、实施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学校现行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和普法教育的宣传、发动等工作。

    1、组织人员对我校现行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党政工作、教职工工作、学生工作、后勤工作、财务工作等)依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

    2、通过订购、选编等方式准备好普法学习材料,尽量做到人手一份,保证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宪法、刑法、民事法律、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教育执法制度、师生权益保护制度以及国家新颁布的重点法律法规等与师生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培训普法宣传骨干。从中层以上干部、工会、各科室主任、年级部、政治课教师中抽调一批同志作为骨干,先行培训,建立一只业务精、素质高的法制宣传队伍,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普法教育做好师资储备。

    (二)启动全员学法计划,提高依法治教意识

    1、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普法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各处室定期组织收看《今日说法》,安排对普法资料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教职工全年学法时间累积不少于20小时,中层以上干部学法时间累积不少于40小时,其中集中性学习时间领导干部不少于20小时,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保证40课时以上法制课学习。

    2、组织参加“六五”普法规定的普法资料的学习与考试,力争教职工参学率、参考率达到100%,普法考试及格率98%以上。

    3、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开辟普法、依法治校专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开展社会实践,在校内外开展法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请专业法律工作者举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讲座。

    4、中层以上干部要在学法用法中起表率带头作用。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各处室要在保证一定学习时间的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用法的活动。

    5、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注重在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在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好法制教育必修课,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为主,抓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同时,要积极组织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竞赛、听法制报告、模拟法庭、参观监所和劳教所等各种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不断开拓新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6、学用结合。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实现领导方式、管理方式、学习方式、服务方式的转变。

    7、实行新教师岗前教育法规知识培训。

   (三)对依法治校和“七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1、考核办法:干部、教职工采取开卷独立答题的方式,由学校统一出题,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学校通报考试情况;学生以法律课成绩为准。

    考核标准:

    1)全校干部、教职工、学生均要达到上级规定的学法课时和普法要求。

    2)各单位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并考核合格的人数应占参加人数的90%以上,中层以上干部参与。

    3)各处室的各项实际工作基本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2、总结评比: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校将对在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处室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为保障依法治校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调整学校原依法治校机构,调整“前黄实验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支委、教导处、工会主席、外聘法制副校长等同志任小组成员,全面负责研究、实施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工会、团委、各处室、教研组、各班委,都赋予依法治校的具体职责,形成以依法治校工作委员会为主导,师生为主体,司法专业人士和社区代表参与的依法治校纵横网络和长效机制。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全校师生共同努力,进行长期的实践和探索,全体干部、全校师生务必高度重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依法施教、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为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创建一流的示范性学校,办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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