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常教法〔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工作,于11月22日报送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材料。我局将于2013年4月初结合“六五”普法中期评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创建总结验收与评比。
附件1: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相关表格下载
http://58.216.137.69/zw/detail/12/2351.html
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