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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华实验小学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2-2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宏

为加强对学校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合理降低成本,有效控制办公费用,提高利用效率,依据常高新集团《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包括:日常易耗办公用品、耐用办公用品、公共清洁用品、传真机及复印机耗材、电脑耗材及车辆清洁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包括:电脑外设产品、单件不满 2000 元的小家电、单件不满 2000 元的小家电等。详见附件。

    第二条 采购管理:

    (一)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后勤保障部负责采购,特殊情况需报后勤保障部及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自行购置。

    (二)采购应本着比价择优的原则,选择正规供货渠道和供应商,杜绝和防止质次价高的物品进入学校。

    (三)统一采购的物品由后勤保障部设专人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第三条 领用管理:

    (一)各部门需填写《领用单》,每月 1 日、15 日(遇休息日顺延)交后勤保障部。

    (二)后勤保障部根据《领用单》办理领用手续。

    (三)后勤保障部根据《领用单》按部门设立台帐登记汇总。

    第四条 其他相关规定

   (一)凡按照办公用品列支的费用必须由后勤保障部作为发起人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二)实际使用人应保管、爱惜、节约办公用品,复印纸尽量双面使用,未定稿文档应采用电子文档方式传递,废纸送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附件1:办公用品清单:

    1.日常易耗办公用品:包括纸张、笔记本、笔、笔芯、橡皮、长尾:夹、胶水、印泥、订书订、回形针、图订、涂改液、及时贴、透明胶、双面胶、电池、纸杯、垃圾袋、档案袋等;

    2.日常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直尺、计算器、订书机、起钉器、剪刀、笔筒、笔架、烟缸、文件夹、文件册、文件架、电话机、插座等;

    3.日常公共清洁用品:包括抹布、扫帚、簸箕、拖把、肥皂、洗手液、擦手纸、面纸、厕纸、盆、桶、杯刷、牙膏、洗洁净等;

    4.传真机及复印机耗材、电脑耗材:包括墨盒、碳粉、硒鼓等;

    5.车辆清洁用品。

 

附件2:低值易耗品清单:

    1.电脑外设产品(传真机、打印机、盘、移动硬盘、刻录机等);

    2.单件价值不满 2000 的办公家具(文件柜、办公桌、沙发、茶几、茶水柜等);

3.单件不满 2000 元的小家电(饮水机、热水器、吸尘器、电扇等)。

 

附件3:

常州市新华实验小学办公用品领用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部门

领用人

领用时间































 

附件4:

常州市新华实验小学低值易耗品领用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领用时间

归还时间

归还情况

领用人签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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