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宗旨,确保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健全学校管理体系,完善校长负责制,发挥全校教师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进程,推行校务公开,现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二、学校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曹敏华
副组长:姚建法、朱腊娣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曹亚凤、陈建锋、邹丽娟、任菊兰、潘彩莲、王建兴、何亚芳
三、学校校务公开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
负责对学校校务公开执行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对校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合法性予以监督。
四、公开内容、形式、程序
1、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决策情况。行政主管根据学校情况制定,校长审阅,教师大会公布后讨论、修改,成稿。
2、学校管理制度条例修订情况 。
3、教育收费情况。开学初把教育局、物价局下达的收费标准由班主任在学生家长会上宣讲,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布。
4、财务收支大宗物资采购情况。每半年公布预算内外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5、学籍管理情况。学生入学、转学、借读、毕业、休学条件、程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6、学校负责的基建项目情况。
7、职务评审情况。校长在教师大会上宣讲有关评审精神及条件,教师根据自己工作业绩职务晋升情况。包括各类职评指标、评审条件等向教师公布。
8、教师人事调动情况向教师公布。
9、各类评优情况各级先进的名单向教师公布。
10、学校对教师评估情况。包括评估内容、评估时间、评估结果,向教师公开。
11、校内教职工福利分配、奖惩条例公开。
12、其他需要公开项目,向教师公布。
13、主要领导的廉洁、自律情况。
以上项目及主要办事程序,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
五、校务公开的主要途径:
教职工会议、教代会、校刊、墙报、橱窗、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及家校联系单位。
六、校务公开的一般程序:
1、校长按照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指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2、校长认真听取教代会(工会)、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校务班子等不同层次的范围内,主持会议,并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最后有校长决策。
七、公开内容的实施办法:
(一)学校重大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凡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重大的改革方案学校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方案形成后,学校要通过教代会对规划或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直至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2、凡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党支部在征询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制订后,本方案要在党内通过方可施行。
3、是学校的学期计划,学校要通过校务会,行政例会的讨论,达成共识,并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4、行政主要领导的年度述职报告,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汇报,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5、学校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教师大会上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6、党支部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教师大会上总结,发扬长处,找出差距。
(二)学校财务中各项收支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编制下年度经费预算时需经领导班子讨论,尽可能地将下年度各项经费的使用款额估足。
2、每月校长或分管领导将经费收支情况按大类在校务班子中公布一次,每学期末校长将经费收支情况向教职工公布。
3、学校经费除人员经费外单笔支出额在万元以上的为大额经费支出,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公告栏公告;单笔支出额在五万元以上的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4、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三)大型仪器采购,大型项目建设公开的实施办法
1、对于上级行政部门调拨的大型仪器、设备及各建设项目、应及时向校务会及校务会公开监督小组通报设备的数量安置及建设项目的资金、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
2、对于二千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的采购添置,承办人需填写申购单,经校长批准方能予以实施。
3、对于五千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采购添置,校长需向校务委员会通报,说明情况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方能予以实施。
4、对于三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采购添置,校长需向教代会通报详细说明情况,经教代会通过方能予以实施。
5、所有仪器、设备,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在仪器、设备添置完毕及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监督小组审核,超过五万元的应通过教代会审核。
6、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每年在年初向全体教师公布学校业务招待费的全年核定额,年终向全体教师公布全年业务招待费的实际支出额。
2、学校应每年二次将业务招待费的主要开支项目及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教代会通报说明。
3、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如需使用业务招待费应按有关规定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校长及财务部门批准后方能使用。
4、校长、书记在学校工作开展过程中,如需使用业务招待费,应按有关规定互相通气,经财务部门批准后方能使用。
5、学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手续必须完备。
(五)学校评优、报优公开的实施办法
1、行政领导在教职工会议上明确评优、报优的条件、范围及要求。
2、教职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荐或推荐,并提供事迹材料。
3、校务班子根据材料,结合平时考核、阶段性考核及专题性考核的情况,经商讨后确立报优人选。
4、有明显异议的人选,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行政领导在教工会议上向全体教职工通报报优人选,并简述理由。
6、完善有关评优、报优工作的文档材料,做到过程或文件等查有实据。
(六)、学校重大福利、奖金分配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重大福利、奖金的分配一般以现有的,已在教代会上通过的各项分配方案、制度为依据。
2、属临时性的,在节假日、庆典活动中发放的福利、奖金及对全校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的奖金分配,原则上参照现有的、已在教代会上通过的制度执行。
3、对那些制度未能涉及的福利奖金分配,校长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实施方案,并在校务会议上听取校务班子成员的意见。
4、在校务会中确立的分配方案,人均金额超过500元的,需在教职工会议上通报。
5、所有福利、奖金的分配应做到帐目清楚,查有实据。
(七)学校主要领导廉洁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凡学校领导接受外单位所赠送的贵重礼品,必须在礼品登记表上登记。
2、凡学校领导参加各部门单位组织的外出交流考察活动必须在外出活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费用等。
3、建立学校主要领导廉洁情况自查审核制度。自查审核表包括个人收入、住房、购房、交通工具、通讯费等内容。
4、学校主要领导每年进行自查并如实填表,填表后交公开监督小组审核。
5、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将上述的礼品登记表、外出活动表、自查情况表审核情况在教代会上向全体教职工公开汇报、听取意见。
(八)教工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交纳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将教工的养老保险金等四金的交纳比例在教工大会进行宣传、公布。若遇四金调整,总务处将调整方案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公布。财会人员将调整的额度与每位教职工进行认真核对。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同总务处在每年年初、年末各审核一次。领导小组将审核情况在公告栏中进行公告。
3、学校教职工在每月工资发放时进行核对,若有差错及时与学校财会人员联系,学校财会人员与银行取得联系查找原因并做好复对工作。
(九)学校对外公开的实施办法
1、凡学校计划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如夏令营、综合实践活动、参观等,学校须提前征求意见,经家长签字同意参加活动,费用以实际使用自理,学校不参与收费。
2、凡学校为学生征订的报刊等,事先做好宣传工作,征得家长支持,方可代订,不得强行规定订阅。不得征订市教育局规定的教学用书以外的其他辅导材料。
3、学校教育教学重大活动应邀请社区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家长代表商议或参加,在充分考虑到各方面合理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八、公开形式
1、设立校务公开栏。设在校门外或校内醒目处,面积一般为3-5平方米,做到防风避雨,不与其他宣传栏合用,并标明"…学校校务公开栏"字样。
2、设置校务公开联系箱。可置挂在校务公开栏旁或校园其他醒目处。
3、校园网专设校务公开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