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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规范办学行为
发布时间:2015-09-0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宏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五严”规定,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国家、省、市有关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学校把规范实施《课程标准》,推进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对照《常州市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指标体系》指标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按计划开齐开足各类课程,教务处进行不定期巡课教师外出必先请假,确保不随意停课,不随意增减课时。认真安排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一节体育活动课,开设大课间活动,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

科学制定作息时间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学生活动总量,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双休日、节假日按上级通知放假,不违规补课。在学校外网公示《三表》,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广泛吸纳外来人员子弟入学,接收残障学生就读,并真诚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学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教育法律和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不分快慢班,不留级、不开除,在校学生的年巩固率100%。学校实现了学籍档案的电子化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入学、转学、借读、毕业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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