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新华实验小学隆重举行了第四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到会的全体代表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姚建法校长提出的《新华实小梯队教师考核标准(讨论稿)》,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曹亚凤教导提出的《月考核(讨论稿)》、《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表(讨论稿)》,听取并审议通过了陈建锋校长助理提出的《新华实验小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讨论稿)》、《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省市四好少年评选细则(讨论稿)》、《新华实验小学市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方案(讨论稿)》、《雷勃电气奖学金实施细则(讨论稿)》。在各代表的分组讨论会上,与会代表积极审议和讨论了以上各报告和文件,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校领导也分别参加了各代表团的分组讨论。
代表们认为,此次教代会公开、公平、公正。方案的修订,体现出管理团队与时俱进、精益求精、不断完善的管理理念,建立更符合学校发展的管理机制,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努力推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会同时要求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继续更好地践行“享受幸福童年,创造美好人生”的办学理念。代表们也表示会认真落实教代会决议,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丰富学校的内涵,体现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核心思想,为新华实验小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