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周:“形符”表征概念的形式
“形符”是我思考了多年的一个主题,并一直践行着。近两年我又学习到了表征及其三个水平层次:动作、图像、符号,于是总想找个机会尝试一下。12月4日,我执教了一节优秀教师牵手活动示范课,课题是二年级《线段的初步认识》,结合这节课,我又作了讲座《“形符”表征概念的形式》。
“形符”是数学思维的媒介,体现数学的“思维过程”。用“形符”所促进理解的概念的“表征”及“外显表征”也不尽相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理性认识过程是由从表象的具体到思维的抽象(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由思维的抽象上升到思维的具体(理性认识的高级阶段)这两个首尾相接的阶段构成的。这个过程可以简化为“具体——抽象——具体(内含着抽象)”的公式(张乃达.数学思维教育学[M].江苏,江苏教育出版社,1990)。表征作为认知心理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它是客观认知对象在心理活动中的表现和记载的方式,既是认知活动的过程,也是认知活动的结果(席爱勇.多元表征学习:让数学学习尝试发生[J].教学月刊(小学版 ),2017(7-8数学))。
课堂教学中引领学生经历了“线——线段”“一维——二维”“结果——过程”“封闭——长程”四个表征维度,递进式进行教学推进,引发价值思考,印证了“动作表征——让数学概念可‘感’”“图像表征——让数学概念可‘视’”“符号表征——让数学概念可‘思’”三个方面实践的理论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