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中小学实行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校将针对部分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以提高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在本校就读的正常放学后离校有困难的学生,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生自主参加。
二、服务时间:开学第二周起从周一至周五,冬令时间:一二年级5:00,三至六年级5:20;夏令时间:一二年级5:20,三至六年级5:40。
三、服务内容:1.看护学生集中完成作业,书面作业完成后进行课外阅读和习字;2.部分学生参加社团活动。
四、服务方式: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由学校教职工共同管理。
五、收费事项: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适当收费,目前该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正在进行成本调研和测算,待收费标准和相关收费管理政策出台后,我校将在政策范围内补收有关费用。
六、安全措施:以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统一协调,保障学生安全为主。按“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工作。学校将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权利,家长须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课后服务的规章制度。建议家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孩子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
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了解以上内容,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交孩子参加课后服务的回执。
谢谢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常州市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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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为了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的组织安排工作,请家长填写回执,在下面相应的方格内打钩,并沿虚线剪下来,于本周五前将回执交给班主任老师。
自愿参加:□ 放弃参加:□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