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实验小学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兴校,结合新北区教育局制定的《新北区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特制定学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曹敏华
副组长:姚建法 曹亚凤
组 员:全体行政、班主任
二、治理步骤
1.动员部署
会议动员。利用教师例会召开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与部署。
校务公开。学校校园网公布专项治理方案,接受社会监督。
2.自查自纠
学校自查自纠。根据区市要求、逐条逐步对照。
出台招生政策。根据区市招生政策,明确适龄儿童入学政策与条件,一年级招生同步出台招生通告,并通过多种路径发布,阳光招生,均衡分班。
学校主动整改。自查自纠过程中如发现违规现象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3.督查问责
对有违规现象的责任人进行党政谈话等问责,并作出书面检讨。
4.总结提高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逐步完善办学行为,形成依法办学长效机制。
三、治理重点
1.一年级招生。是否按区、市招生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就近免试入学的。是否多路径发布招生通告、入学需知的;是否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是否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2.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是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是否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是否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是否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是否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3.阳光分班。是否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4.课程执行。是否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是否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是否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