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新华实验小学
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厅《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新北区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意见,深入持续开展全省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根据江苏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在去年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今年聚焦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治理重点
(一)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二)违规举行考试。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的,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三)违规进行排名。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
(四)违规分快慢班。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五)违规超前教学。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六)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办学行为的。
(七)食堂管理不规范。校长不履职;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三治理措施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敏华 副组长:陈建锋
组员:曹亚凤 朱腊娣 范丽芸 邹丽娟 王建兴
(二)召开行政会议,传达9月30日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整治推进会会议精神,落实有关工作。
(三)全体教师集中学习《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新北区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了解文件精神。
(四)学校对招生入学、违规考试、违规超标超前教学、违规排名、违规分快慢班、食堂管理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认真自查自纠,撰写《违规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主动整改到位。自查表张贴在橱窗公示。
(五)召开学生代表会议解释说明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目的和要求,
(六)召开家委会会议宣传、解释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步骤,落实家长在专项治理中的责任。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85718321
四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9月20日)
(二)规范自查阶段(9月21日——10月15日)
(三)督查问责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敏华 副组长:陈建锋
组员:曹亚凤 朱腊娣 范丽芸 邹丽娟 王建兴
(二)坚持破立并举。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纠正功利化的教育理念和行为,维护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秩序;既整治违规办学行为,又推进教育改革创新,使专项整治取得“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的良好效果。
(三)强化舆论导向。对教师、学生、家长做好政策宣传、释疑解惑等工作。学校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积极发展适合的教育。学校和家庭、社会共同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让全社会来关心支持义务教育。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