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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新北区关于2021年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有关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邹丽娟

新北区关于2021年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有关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举办2021年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班的通知》,从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我区对全体2021年工作的新任教师实施为期一学年不少于120学时的试用期培训,由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其中集中培训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校本培训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由于受疫情影响,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实施。请各小学、幼儿园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考核方案,于5月24日—6月8日之间组织考核,并于5月24日前完成“新北区培训管理群”在线文档《考核安排表》的填写。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将安排相关人员对各校的考核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于已经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试用期满考核,在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已经形成相应得分的新教师,可根据学校需要和新教师意愿直接使用结果或重新组织考核。

二、关于校本培训考核

请各校对照《关于举办2021年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班的通知》中的要求,于6月8日前完成考核。

三、关于《考核成绩汇总表》的填写

请各小学、幼儿园根据新教师的考核情况分别填写《新北区2021小学新任教师培训考核成绩汇总表》《新北区2021幼儿园新任教师培训考核成绩汇总表》(详见附件,请下载),并于6月10日前将考核表发xbspzx@{域名已经过期}邮箱。由于本期新教师的集中培训采取的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所以,集中培训的学时由各校根据教师的参评情况填写学时数。

对新教师的培训考核是校本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年评选第六届校本培训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请各校、园认真落实以上工作。

四、关于考核结果的使用

试用期培训考核合格的新教师,由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在江苏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中认定学时,并以此作为新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22523

附件:
新北区2021年新任教师培训考核成绩汇总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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